2月25日,漯河市市場監管局召開打擊假冒侵權“2021春雷行動”工作部署會后,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快速反應,迅速行動,開展拉網式排查。截至目前,全市系統累計出動執法人員739人次,排查企業商戶1268家次,發現問題線索63個,立案25件,“春雷行動”取得初步成效。為起到震懾、遏制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行為的作用,現將查辦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案件一:涉嫌制售仿冒“加多寶”包裝裝潢飲料案
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群眾舉報,稱漯河市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涉嫌生產仿冒“加多寶”飲料。執法支隊第一時間安排布置,出動了20余名執法人員前往位于召陵區東城產業集聚區的河南正吉飲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倉庫中存有帶有“寳”字樣飲料外包裝箱,印有出品商:漯河市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生產商:河南正吉飲料有限公司字樣。在該公司生產車間和留樣間發現少量已罐裝的“V寳”正吉涼茶植物飲料,沒有發現完整成箱的庫存。執法人員現場查封了帶有“寶”字字體的飲料外包裝箱共計3540個,對該企業生產的正吉飲品4批次進行了送檢,對企業兩條生產線予以查封。根據掌握證據材料,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將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規定,對該企業做進一步處理。
案件二:漯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過期食品案
2月27日,市市場監管局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到消費者舉報,稱漯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銷售過期食品。執法支隊迅速安排執法人員依法對漯河市人民路昌建廣場負一樓漯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漯河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和2021年2月27日銷售的“回頭客”小芙樂手撕棒夾心面包屬于過期食品。 2月26日銷售16袋,27日銷售349袋,出清貨架2袋,破損2袋,扣押120袋,貨值金額共計3814.2元。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之規定。目前,此案正在辦理中。
案件三:新瑪特一商戶銷售霉變炸雞腿案
2月23日,市市場監管局源匯分局接到消費者投訴舉報稱:22日下午在漯河新瑪特商超負一樓購買的食品“炸雞腿”,出現腐敗霉變,要求執法人員調查處理。市市場監管局源匯分局立即指派執法人員前往該商超進行調查取證。經查:“漯河市源匯區萌暢鹵肉居熟食品經營店,經營者郭某芳,在漯河新瑪特商超負一樓自營區經營熟食,辦理有食品小經營證,因郭某芳在經營油炸雞腿過程中,食品儲存不當,導致油炸雞腿內部霉變。22號下午消費者孔女士在該經營點購買5個炸雞腿,家人食用后出現不適,仔細辨別為霉變雞腿。”市市場監管局源匯分局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44條規定對該經營者郭某芳作出:“沒收腐敗變質食品,罰款十萬元的頂格處罰”。依據第51條規定對市場開辦方漯河新瑪特購物有限公司未履行食品檢查義務處罰3萬元。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深化打擊假冒侵權“2021春雷行動”工作成效,切實維護市場秩序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