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
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公布“鐵拳”行動2021民生領域案件
查辦典型案例(第一批)
此次公布的11起典型案例
涉及到食品的有4例
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
具體如下
一、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孫某銷售偽劣食品案
案情:2020年12月9日,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稱,孫某在汝南縣家中和平輿縣租賃的倉庫內存放、銷售大量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上述兩處經營場所開展執法檢查,現場查扣假冒飲料、啤酒、肉制品、豆制品和糧食加工品等5個類別的“山寨”食品共計15468箱(件、提),貨值金額合計605000元,以及若干包裝材料和包裝工具。
處理結果:鑒于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當事人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三、開封市鼓樓區查處恩光老年之家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案
案情:2021年5月25日,開封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開封恩光老年之家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后廚原輔料間內的儲物架上存放的1袋已開封使用的大豆組織蛋白制品,已超過保質期限;1袋已開封使用的豬肉皮,該產品外包裝沒有任何標識、標簽;冷藏、冷凍柜中存放茄子(14個)、黃瓜(5斤)、西紅柿(10斤)均已發霉變質。
處理結果: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開封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罰款人民幣53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信陽市浉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勤香園茶場銷售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茶葉案
案情:信陽市浉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茶葉生產銷售環節食品質量安全情況進行抽查檢驗時,發現信陽市浉河區勤香園茶場(張后勤)銷售的四川茶經抽樣檢驗,鉛(以Pb計)項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遂予立案調查。經查,該茶場購進涉案茶葉45斤,購價270元/斤。然后分別以320元/斤、280元/斤的價格進行銷售。貨值金額13000元,違法所得850元。
處理結果:信陽市浉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于2021年5月10日對信陽市浉河區勤香園茶場做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850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商丘市民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德邦清真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銷售摻假摻雜的“食在豐”純羊肉卷案
案情:商丘市民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對德邦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食在豐”純羊肉卷食品中檢出鴨成分和牛源性成分,共生產涉案食品10箱,貨值金額1900元。
處理結果:2021年6月8日,商丘市民權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德邦清真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520元,并處罰款52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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