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安法院公開審理今年首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發布日期:2021-09-01 
來源:新安法院微信號   瀏覽次數:1085
河南食品網訊:
日前,河南省新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人民陪審員法》規定,該院依法組成七人合議庭進行審理。這是新安法院今年審理的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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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裴某某在其經營的早餐店內,違規使用含鋁泡打粉加工制作包子并進行銷售,銷售金額450元左右。2020年3月,新安縣市場監督局執法人員對該店包子進行抽樣,經檢測,裴某某當日制作并出售的包子中鋁殘留量為750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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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縣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向新安法院提起公訴;同時,檢察機關認為被告的生產、銷售行為嚴重危害不特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于是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被告在縣級媒體上公開向社會公眾道歉并支付懲罰性賠償金。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愿意承擔民事責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將擇日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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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對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至關重要。但在我們周圍,卻時有不懂法、漠視法律或者抱有僥幸心理的商家,用含鋁泡打粉制作的食品悄然危害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該案的公開審理,不僅使被告人認識到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對市場上的食品經營者進行了有力震懾,告誡他們要自覺守法經營,維護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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