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本網從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66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河南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嚴格履行職責,細化工作措施,切實扎緊進口冷鏈食品“口袋”,嚴格防控進口冷鏈食品輸入疫情風險。
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建防介紹,直接從口岸或省外供貨商購進進口冷鏈食品的企業即首營企業。首營企業要提前24小時,將所購產品名稱、數量、批號、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信息,供貨商及聯系方式,運輸車輛及司乘人員信息等,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報備;貨物到達后,要認真查驗供貨商提供的報備信息與實際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一律不得卸車入庫;對每一批購進的產品進行核酸檢測,對每一件產品的外包裝進行六面消毒后方可入庫。
據悉,河南省省建立了總倉管理制度,市場監管與商務、公安、衛生、疾控等部門聯合駐倉監督,集中實施核酸檢測和消毒,解決企業到哪里去檢、去消毒的問題。
截至目前,河南省17個省轄市和濟源示范區共建立總倉38個,累計入倉進口冷鏈食品37萬噸。2021年,總倉環節累計發現核酸檢測陽性樣本11批次、253.1噸產品,全部就地封存、規范處置,沒有直接流向市場。
此外,河南省開發建設了“豫冷鏈”全程信息化追溯系統平臺,運用“豫冷鏈”系統實現對全省進口冷鏈食品的全程追溯。
首營企業運用“豫冷鏈”系統完成提前報備,經核酸檢測、預防性消毒并上傳證明文件,賦“豫冷鏈”追溯碼后才能銷售。非首營企業通過“豫冷鏈”系統追溯碼掃碼入庫、掃碼銷售。消費者可通過微信、支付寶掃描“豫冷鏈”追溯碼查詢進口冷鏈食品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核酸檢測證明、消毒證明及流向信息,放心購買食用。
在管理方面,河南省全面排查,摸清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第三方冷庫底數,逐個建立監管檔案;督促指導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及時注冊為豫冷鏈監管端用戶,將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全部納入“豫冷鏈”管理。王建防強調,沒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沒有核酸檢測報告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沒有消毒證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沒有“豫冷鏈”追溯碼的一律不得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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