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我市6批次不合格食品,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鄭州高新區金梧桐超市長椿路店經營的“自熱廣味香腸米飯”不合格
(一)抽檢基本情況
鄭州高新區金梧桐超市長椿路店經營的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河南江媽媽食品有限公司”的“自熱廣味香腸米飯”(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4825;生產日期:2021-08-02)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酸價(以脂肪計)”項目不符合產品明示標準(Q/HBTS0001S-2018)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鄭州高新區金梧桐超市長椿路店送達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鄭州高新區金梧桐超市長椿路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給予鄭州高新區金梧桐超市長椿路店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76.7元;2.罰款5500元;罰沒合計5576.7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問題。該企業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立即下架該產品,同時對該產品存貨進行封存,停止銷售,并發布召回公告;二是每一批次商品進入超市前,由具備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對商品進行把關,核對檢測報告和商品信息是否一致。
二、河南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褪黑素維B6膠囊”不合格
(一)抽檢基本情況
河南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標稱生產企業名稱為“安徽珠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褪黑素維B6膠囊”(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4598;生產日期:2021-06-04)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水分”項目不符合Q/AZF 0016S-2021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河南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達了《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
經調查,河南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給予河南芝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640元;2.罰款8000元;罰沒合計864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問題,經營企業已對該產品進行下架并發布召回公告。
三、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使用的餐具“白小碗”“藍碗”“碟子”不合格
(一)抽檢基本情況
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使用的餐具“白小碗”(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5593;加工日期:2021-09-13)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使用的餐具“藍碗”(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5594;加工日期:2021-09-13)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使用的餐具“碟子”(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5595;加工日期:2021-09-13)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因該企業取得的是《河南省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核查處置工作移交至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調查,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的行為,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新鄭市一比一比三茄汁牛肉面店以下行政處罰: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經營企業使用的餐飲具未清洗干凈、消毒徹底。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進行了以下整改:餐飲具使用前將餐飲具清洗干凈,消毒徹底;將消毒后的餐具放入密封保潔柜中。
四、新鄭市曼妮飯店使用的餐具“杯子”不合格
(一)抽檢基本情況
新鄭市曼妮飯店使用的餐具“杯子”(抽樣單編號GC21410000443035597;加工日期:2021-09-13)經河南省食品檢驗研究院抽樣檢驗,“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消毒餐(飲)具》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后,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向新鄭市曼妮飯店送達《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檢驗報告》,告知其享有異議或復檢申請權利,當事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復檢或異議申請。因該企業取得的是《河南省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依據《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該核查處置工作移交至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調查,新鄭市曼妮飯店不符合食品生產經營要求的行為,違反了違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十一條、《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新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給予新鄭市曼妮飯店以下行政處罰:警告。
(三)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經分析,造成該批次產品不合格的原因是經營企業使用的餐飲具未清洗干凈、消毒徹底。針對上述問題,該企業進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加強對餐(飲)具清洗消毒過程的規范管控;二是定期對清洗消毒間進行徹底衛生清潔,確保清洗消毒間的環境衛生整潔;三是從負責人做起,加強對員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訓,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
電話: 0371-86563572  郵箱:kf@zhuoqi365.com  版權所有:河南卓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豫ICP備09039160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