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燕窩事件有了新進展。
事件過去一年多后,5月9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河南消協)對辛巴團隊等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開庭,該案由鄭州中院在線開庭審理。據悉,該案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費者協會組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河南消協于去年8月份起訴,隨后與辛巴團隊開始了隔空對峙。
由消協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并不算罕見,但大多指向本地企業,而針對直播帶貨,在未反映有安全隱患,僅因企業售假而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例不常見。
該案也因此陷入“爭議”。此外河南消協提出“退一賠三”,金額比此前辛巴團隊通報的要多出1700萬余元,并要求平臺對辛巴團隊的賬號作永久封禁處理。
庭審結束后,各方表示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調解。
真假燕窩
2020年11月,有網友反映,辛巴團隊直播帶貨的一款燕窩“像糖水一樣”。隨后,團隊創始人辛巴在直播時回應稱所售燕窩為正品,網友系惡意詆毀。
事件發酵后,職業打假人王海也介入其中。其購買了涉事燕窩產品,并發布檢測報告稱辛巴團隊所售燕窩產品中蛋白質和氨基酸的含量為0,且作為真燕窩重要指標之一的唾液酸只含0.014%,“綜合成本每碗不超過1元”。
不久后,辛巴發布道歉信回應,稱系遭到品牌方“誤導”,確實存在夸大宣傳,涉事燕窩產品實為一款燕窩風味飲品,并作出“退一賠三”決定,共銷售57820單,銷售金額為1549萬余元,共需退賠6198萬余元。
針對這一事件,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稱,對辛巴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 90 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燕窩提供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作出200萬元處罰。辛巴的個人直播平臺賬號亦被快手封停60天。
然而事情至此并未告一段落,2022年1月,河南消協召開發布會稱已對該事件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訴求退賠“糖水燕窩”價款7900余萬元,并永久封禁辛巴及其團隊直播間賬號。
據大河報報道,該案代理律師陳海峰介紹,經調查,辛巴公開承認的銷售金額約為1549.5760萬元,但實際調查后得到的數據為,僅線上旗艦店交易總金額已達到1992.8539萬元(僅2020年9月17日直播帶貨當日起至“茗摯”旗艦店被關閉之日期間總銷售額)。其中,河南省交易2124筆、交易總金額60.1410萬元。
辛巴背后的辛選集團則對此回應稱,已實行了“先行賠付”方案,即:召回辛選直播間銷售的全部“茗摯”品牌燕窩產品、承諾退一賠三,先保護消費者權益(2020年12月23日,經市場監管部門查明認定兩次直播成功交易共47474盒,實際銷售金額1251.3173萬元)。經核查: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已向與此事件有關的消費者賠付人民幣共計4143.9216萬元。目前能夠聯系到的、且符合退賠條件的消費者,均已獲得賠付。
回應中還提到,此次事件中的消費者均是與商家店鋪直接建立的訂單成交關系,辛選集團無法獲知消費者相關聯絡信息。因此,需要請用戶主動聯系賠付。只要用戶符合退賠條件,仍將持續兌現承諾,不設時限,直到全部賠付完畢為止。
上述回應還表示,2021年6月30日,廣州仲裁委員會就“燕窩事件”做出終局裁決,確認茗摯燕窩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故意誤導辛選做出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融昱公司向辛選旗下江蘇沭陽和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賠償款、并賠償相關損失。裁定“燕窩事件”退賠貨款中的3035.5459萬元由融昱公司承擔。
企查查資料顯示,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成立,注冊資本100萬元,已于2021年1月被吊銷。
辛選集團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上述四千多萬元均是集團主動賠付,并非依據法律責任賠付,燕窩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事實上已“跑路”。
2020年8月,辛選首家直播基地落戶廣州。拍攝于該年12月24日。圖/視覺中國
何為公益訴訟
在1月份的發布會上,河南消協稱,該訴訟案是一起國內規范直播帶貨行為,治理電商直播新業態,嘗試解決“網紅直播帶貨銷售模式”法律問題的典型案件。
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通常被認為是保護不特定消費者的舉措。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16年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則進一步將案由拓展為,“侵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該《解釋》列舉了訴訟的五種情形。
此外,在一些其他領域,人民檢察院及指定的社會團體也有權利提起公益訴訟。同時,已為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生效裁判認定的事實,因同一侵權行為受到損害的消費者,原告、被告均無需舉證證明,但當事人對該事實有異議并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各地消協、人民檢察院或一些社會團體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例也時有出現。
2019年,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訴某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因接到南京消費者稱,該公司所售電視在未向消費者提示的情況下,會自動播放15秒左右開機廣告,且無法關閉。
2019年,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訴吳某兄弟屠宰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并投入東莞市場。
2021年,重慶市消費者協會訴重慶某企業銷策劃有限公司非法泄露眾多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
此外,據媒體報道,近日,連云港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訴訟的連云港市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高某等人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宣判,8名被告被判承擔銷售價款三倍懲罰性賠償金,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告尚有本案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費者不可食用并自行銷毀。
總體來看,各地消協起訴的對象更多集中于本地的企業或個人,以帶貨主播為起訴對象的頗為罕見。在未反映有安全隱患,僅因企業售假而提起公益訴訟的案例也不常見。
因此,關于河南消協起訴辛巴團隊等的討論一時在某種程度上超過了案情本身。
河南消協法律與理論研究部主任段曉明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介紹,“經過近一年的工作,河南消協已于2021年7月30日完成該案的約談企業,調查取證,座談研討,專家論證、評審,上報審批等工作程序。”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人民檢察院可以支持起訴。河南消協一位負責人表示,這次公益訴訟工作也得到了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的支持。
雙雙陷入爭議
據了解,河南消協此次所提起的消費民事公益訴訟的具體訴求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辛巴(辛有志)、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辛有志旗下,涉事直播間開辦者)共同承擔退一賠三的責任,退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產品銷售總價款人民幣1992.8539萬元,并處以銷售總價款3倍的懲罰性賠款共計人民幣5978.5617萬元,退賠金額總計人民幣7971.4156萬元。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強向中國新聞周刊介紹,本案爭議的一個焦點是“辛巴燕窩事件”是否構成了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合法權益。這關系到本案是否符合公益訴訟啟動條件。
在他看來,雖然被告一方認為受到侵害的消費者實際上是可以通過調取交易記錄的方式確定,涉案金額明確,屬于消費者眾多但是特定的消費者,但是辛巴直播帶貨所面對的直播間網民是不特定的,都是潛在的消費者,法律所規定和保護的不特定眾多消費者,不僅僅是指已經購買的消費者,還包括尚未購買產品的潛在消費者。所以本案是符合消費公益訴訟啟動條件的。
也有一些觀點認為,消協這一舉措被認為并非維權的“正確姿勢”。有網友表示,此前燕窩事件中,辛巴“退一賠三”的舉動,數額超6000萬元之巨,開創了直播電商行業的先行代賠的先河。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李勇堅則在其一篇文章中提到,對積極履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的主播,給予更多的寬容,避免出現“寒蟬效應”,導致整個行業發展失去活力。
白小強表示,針對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的訴求,目前還沒有類似的案例判決。法律規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關于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永久封號并不屬于上述民事責任承擔方式中的任何一種。事件發生后,已經停止銷售該款燕窩產品,屬于停止侵害,并不一定非要永久封停直播間賬號。
對于河南消協的指控,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答辯狀中表示,茗摯燕窩產品已由廣州市白云區、南沙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為合格產品,僅是在宣傳推廣時存在夸大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不會危及消費者的人身、財產安全。
該公司還稱,河南消協無視已經存在的消費者便捷維權渠道,而徑行提起本案訴訟,不僅違背了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制度設立的初衷,也浪費了司法資源、增加了訴訟成本。
辛巴則同樣表示,目前,尚未發生一例歸屬于廣州和翊公司責任而未能賠付的案件。其控股的公司多次派人與原告溝通,希望原告提供那些通過其旗下主播直播間鏈接購買“茗摯燕窩”產品的且未能獲得廣州和翊公司先行退賠的消費者名單,特別是原告所在地河南省的消費者名單,但原告都未能提供。
辛巴還稱,已謹慎審查了廣州融昱公司提供的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商標轉讓證明、店鋪經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產品檢測報告及受托生產方大洲新燕公司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資質證書,并與廣州融昱公司就案涉商品賣點進行溝通、核對,履行了作為直播推廣方的審慎義務。其與廣州和翊公司無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故意,不應對廣州融昱公司的退賠金額承擔連帶責任。
中國新聞周刊注意到,目前,僅辛巴個人的快手賬號已有9664萬粉絲。作為行業頭部主播,其曾多次強調優化品控體系,嚴控產品質量。但此前,辛巴團隊也多次陷入假貨風波。
今年4月,辛巴團隊帶貨的一款一夜銷售額超600萬元的YPL瑜伽運動服被指“涉假”,但隨后團隊回應稱系商標轉讓爭議。
假燕窩事件后,打假人王海也頻繁點名辛巴團隊帶貨的多款護膚品、化妝品等“翻車”。社交平臺上,也有網友反映其通過辛巴團隊直播購入的羽絨服、烤腸等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此外,辛巴也因其個人行為多次陷入爭議。
隨著直播帶貨成為風口,這一新興產業大放異彩的同時,一些亂象也不斷暴露。2020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壓實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去年年底,商務部中國國際電子商務中心研究院發布的《2021年中國直播電商產業研究報告》顯示,2021年我國直播電商規模預計接近2萬億元。但這背后,有關明星帶貨涉嫌刷單造假,售后服務滿意度低、體驗較差飽受詬病。
在近年兩會上,直播帶貨也成為熱頻詞。多位代表、委員提出規范直播帶貨,加強對直播帶貨的監管。
5月9日庭審結束后,各方表示愿意在法院主持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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