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寄料鎮的黃女士和洛陽市伊川縣的李先生反映稱,他們各自在當地商店購買了名為“竹葉水”的瓶裝礦泉水,但卻發現未開封的礦泉水瓶中,有許多棉絮狀異物。
根據黃女士和李先生提供的圖片顯示,該礦泉水的生產日期為2023年7月21日,還在保質期內。黃女士稱,她的家人在喝完礦泉水后,身體出現了不適。
該礦泉水的生產公司工作人員回應稱,由于生產時設備出現問題,導致瓶蓋沒旋緊,氣密性達不到,外界的空氣進去把水污染了。接下來,廠里停產并將所有問題產品召回,同時配合當地食藥監部門進行調查。
對此,方城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稱,企業在發現問題后,就立即進行了上報,目前,生產企業正對問題產品實施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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