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2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3期)
其中,焦作市愛心大藥房零售連鎖有限責任公司豐收路店銷售的標稱河南發揚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茯苓葛根茶(100克(10克X10)/袋、茶能匯+圖形、2023-3-10),二氧化硫殘留量檢出值為0.235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據了解,二氧化硫(以及焦亞硫酸鉀、亞硫酸鈉等添加劑)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使用后均產生二氧化硫殘留。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廠家為護色、防腐、漂白而違規使用。
公開信息顯示,河南發揚藥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農副產品收購銷售;中藥材種植收購、銷售及研發;保健食品生產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研發、生產、銷售、倉儲配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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